![]() 2026年5月13日,苏州绿控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控传动)创业板IPO上市委会议顺利过会,距离登陆资本市场仅一步之遥。 这家由清华博士李磊创办、三年营收暴增335%的新能源商用车电驱龙头,看似即将迎来高光时刻。然而,就在过会前48小时,行业巨擘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法士特)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此前更已向证监会递交1.3万字实名举报信,直指绿控传动核心产品抄袭、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当“技术新贵”撞上“传统霸主”,当IPO关键期遭遇致命举报,这场风波早已超越普通商业纠纷范畴,直指注册制下拟上市企业技术独立性、知识产权合规性的审核核心,更折射出新能源商用车赛道野蛮生长背后的利益博弈与行业隐忧。 精准狙击,IPO前夜惊雷炸响 绿控传动成立于2011年,由85后清华大学汽车工程系博士李磊携家人创业,核心业务为新能源商用车电驱动系统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覆盖纯电动、混动及燃料电池商用车领域,是国内新能源重卡电驱细分市场龙头,市占率连续三年位居第一。 公司IPO之路一波三折,2022年12月首次冲击科创板,仅3个月后便主动撤回申请,外界彼时猜测或与技术争议、财务压力相关。2025年12月,绿控传动转战创业板,开启二次闯关。 凭借新能源商用车行业爆发式增长,绿控传动业绩呈现“火箭式”飙升:2023年营收7.7亿元,亏损1233.38万元;2024年营收13.3亿元,同比增长72.7%;2025年营收猛增至33.54亿元,同比暴涨152%,归母净利润1.53亿元,同比增长218.80%,成功扭亏为盈。2026年一季度,公司营收10.14亿元,同比增长100.24%,扣非净利润5826.53万元,同比增长111%,高增长态势显著。 本次创业板IPO,绿控传动拟募资15.8亿元,其中13.8亿元用于年产10万套新能源中重型商用车电驱动系统项目,2亿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意图进一步巩固市场地位。2026年5月13日,公司顺利通过上市委审议,仅待证监会注册即可挂牌上市。 与绿控传动的“新锐”身份不同,法士特是商用车变速器领域绝对龙头,重型汽车变速器全球销量第一,国内市占率超70%,深耕行业数十年,技术积累深厚,客户覆盖陕汽、潍柴等国内主流重卡企业。在新能源商用车领域,法士特同样布局多年,与绿控传动形成直接竞争关系,双方核心技术路线均为“单大扭矩电机+多档变速箱”。 矛盾早在2024年便已埋下。据法士特反馈,2024年市场售后维修中,发现绿控传动J8S260A变速器总成内部存在印有法士特商标的零件,且零件号位置有明显打磨痕迹。随后法士特启动公证购买、拆解比对等取证工作,逐步锁定侵权证据。 2026年3月,法士特正式向中国证监会、深交所递交1.3万字实名举报信,标题为《关于苏州绿控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抄袭我公司控股企业产品的情况说明》,详细列举绿控传动核心产品抄袭、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的证据,直指其IPO招股书中“自主研发、核心技术原创”的表述虚假。 2026年5月7日,深交所公告将于5月13日审议绿控传动IPO事项。5月11日,即过会前2天,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法士特起诉绿控传动及陕西兴泰达商贸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案号为(2026)陕01知民初175号,诉讼请求包括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及公开道歉。 从时间线来看,法士特的举报与诉讼节点“精准卡点”:3月举报恰逢绿控传动IPO问询关键期,5月起诉则在上市委会议前夕,形成“举报+诉讼”双重施压,直指IPO核心障碍,被外界视为“精准狙击”。 抄袭、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三重致命质疑 法士特的1.3万字举报信及后续诉讼中,对绿控传动的指控集中于核心产品专利抄袭、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三大核心,每一项均直击拟上市企业合规与技术根基。 法士特的核心指控聚焦绿控传动明星产品J8S260A变速器总成,称其完全抄袭法士特2017年量产的8DS260A变速器总成,两款产品在技术路线、结构设计、零件参数上高度雷同,重合度远超行业合理设计空间。 法士特拆解比对后指出,绿控J8S260A与法士特8DS260A在整体技术路线、内部零件结构、关键尺寸上几乎完全一致:变速器壳体、后盖壳体、缓速器支架、上盖壳体等关键部件结构无实质性差异;上盖拨叉孔距均为36.56mm;1至8挡及倒挡的速比完全相同,无任何合理差异化设计。 两者差异仅为壳体加强筋微调、观察油孔位置、底漆颜色等非功能性细节,属于“换皮式抄袭”,未形成任何原创性技术突破。 法士特对两款产品的中间轴总成、二轴总成、壳体类等49件核心零件进行精密测量,结果显示所有零件尺寸完全符合法士特原始图纸要求,重合度100%。 更关键的是,两款产品核心零件可直接互换通用,进一步印证抄袭事实——行业内同类变速器因设计差异,零件互换率通常低于30%,而100%互换率已完全超出合理技术相似范畴。 法士特8DS260A于2017年正式量产上市,是国内宽体矿用车变速器标杆产品,经过多年市场验证。而绿控J8S260A直至2023年才推向市场,间隔6年,无任何独立研发周期与技术迭代痕迹,不符合正向研发规律。 除专利抄袭外,法士特另一项重磅指控为商标侵权,核心证据为绿控传动产品内部直接使用法士特原厂零件,且刻意打磨商标与零件号,意图掩盖侵权事实。 法士特通过公证购买方式获取绿控J8S260A变速器总成,拆解后发现:产品内部二轴、缓速器拨叉等核心部件,直接印有法士特注册商标;零件编号位置存在明显打磨、刮擦痕迹,试图抹去来源标识。 法士特认为绿控传动通过非法渠道获取法士特原厂零件,用于自身产品组装并对外销售,既构成商标侵权,也属于不正当竞争——此举可大幅降低生产成本,以低价抢占市场,损害法士特合法权益。 在举报信与诉讼中,法士特进一步将侵权行为上升至不正当竞争层面,指控绿控传动存在三大违规行为。IPO招股书及市场推广中,谎称J8S260A为自主研发、拥有完整知识产权的核心产品,欺骗投资者与客户,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关于虚假宣传的规定。 同时,通过抄袭设计、使用侵权零件降低成本,以低于成本价或不合理低价销售产品,抢占新能源商用车电驱市场份额,挤压法士特等竞争对手生存空间,破坏行业公平竞争秩序。绿控传动部分员工曾任职于法士特或其关联企业,涉嫌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法士特8DS260A产品图纸、技术参数等商业秘密,用于自身产品研发,构成商业秘密侵权。 绿控回应自主研发、无侵权行为,举报系“恶意竞争” 面对法士特的三重指控,绿控传动在IPO问询回复、媒体采访及公告中,始终坚称产品为自主研发、拥有完整自主知识产权、无任何侵权行为,并反指法士特举报系“恶意竞争、打压竞争对手”的手段。 绿控传动回应称,J8S260A变速器总成系公司研发团队历时3年正向研发完成,从方案设计、结构优化到样品测试,均为独立开展,拥有完整的研发图纸、测试报告及知识产权布局。 针对法士特的抄袭指控,绿控传动表示两款产品虽同属多档变速器,但核心设计理念、技术路线细节、材料选择存在本质差异:绿控J8S260A针对新能源商用车高扭矩、高效率需求优化,采用轻量化壳体设计、高效齿轮传动技术,与法士特传统燃油车变速器设计逻辑不同。 部分参数相似系行业通用技术标准限制:商用车变速器速比、孔距等参数需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客户适配需求,合理范围内的参数重合属于行业正常现象,不能作为抄袭依据。49项零件尺寸匹配系测量标准差异法士特采用传统测量方式,绿控采用高精度数字化测量,部分尺寸数据重合系测量误差导致,并非设计抄袭。 而针对产品内部出现法士特零件及商标的指控,绿控传动解释为供应商管理漏洞、个别供应商违规供货,并非公司主观故意侵权。绿控传动称公司零部件采购采用严格的供应商准入与质量管控体系,但不排除个别小型供应商为降低成本,非法采购法士特二手零件或不合格零件,混入供货批次,导致少量侵权零件流入生产线。 对于零件商标打磨问题,绿控传动表示不知情、未参与,推测系供应商为规避追责,私自打磨零件标识,与公司无关。目前公司已启动内部排查,对涉事供应商终止合作并追究责任,完善采购管控流程。 绿控传动直言法士特的实名举报与诉讼,本质是传统巨头对新兴竞争对手的恶意打压,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绿控传动认为新能源商用车是行业转型方向,公司作为新能源电驱龙头,快速崛起并抢占市场份额,对法士特传统业务形成冲击,引发对方恐慌。 法士特选择在IPO关键期精准举报,意图通过制造舆论危机、触发监管问询,阻碍公司上市进程,维护自身市场垄断地位。 新能源商用车赛道白热化,新旧势力利益博弈 这场“举报门”绝非单纯的知识产权纠纷,背后是新能源商用车赛道高速扩张下,新旧势力利益博弈、行业规则缺失、野蛮生长乱象的集中爆发。 近年来,在“双碳”政策驱动、燃油车限行加严、运营成本优势凸显等多重因素推动下,国内新能源商用车市场迎来爆发式增长。2023-2025年,新能源重卡销量连续三年同比增长超100%,渗透率从5%提升至18%,成为商用车行业唯一高增长赛道。 电驱动系统是新能源商用车的“心脏”,占整车成本30%-40%,直接决定车辆动力性能与运营效率,成为产业链核心竞争环节。市场需求激增下,电驱系统产能供不应求,各路资本与企业纷纷入局,行业竞争从“技术竞争”演变为“速度竞争”,部分企业为抢占市场,不惜铤而走险,抄袭侵权、低价竞争等乱象频发。 新能源商用车赛道的崛起,打破了传统商用车产业格局,形成传统变速器巨头(法士特、采埃孚) 与新能源电驱新贵(绿控、特百佳) 两大阵营的直接对抗。 传统巨头法士特在燃油车变速器领域拥有绝对技术与市场优势,但新能源转型滞后,电驱系统研发投入不足、迭代缓慢,市场份额被新锐企业快速蚕食。法士特新能源电驱市占率不足5%,远低于绿控的19.2%,转型压力巨大。 新锐企业绿控无传统业务包袱,聚焦新能源赛道,凭借灵活机制、快速迭代能力、绑定头部主机厂(徐工、三一),实现弯道超车,快速抢占市场份额。绿控传动对徐工、三一的销售收入占比超40%,且两家均为公司股东,形成“客户+股东”深度绑定,进一步巩固市场地位。 新旧势力此消彼长下,矛盾日益激化。法士特的举报,本质是传统巨头在转型受阻、市场份额流失背景下,对新锐龙头的“致命反击”,试图通过知识产权武器,遏制竞争对手上市与扩张步伐。 新能源商用车电驱系统属于新兴领域,行业标准尚未完全统一,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不完善,抄袭侵权、“换皮式研发”成为行业潜规则。一方面,电驱系统核心技术(变速器、电机控制器)门槛高、研发周期长、投入大,部分企业不愿投入巨资自主研发,转而通过拆解竞品、窃取图纸、挖角技术人员等方式,快速获取成熟技术,降低研发成本与风险。 另一方面,行业知识产权维权难度大、周期长、成本高:专利诉讼通常耗时2-3年,维权企业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且胜诉后赔偿金额低,难以形成有效震慑。而侵权企业即使被起诉,也可通过拖延诉讼、更换产品型号等方式,继续抢占市场,形成“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的畸形生态。 绿控传动与法士特的纠纷正是这一行业乱象的典型缩影,新锐企业靠抄袭快速崛起,传统巨头靠维权遏制竞争,最终陷入“抄袭-举报-诉讼”的恶性循环,阻碍行业技术进步与健康发展。 当下,绿控传动IPO被举报的背后是新能源商用车产业高速发展过程中,新旧势力博弈、行业规则缺失、合规意识薄弱的集中爆发。这场风波的结局,不仅关乎绿控传动能否成功登陆资本市场,更将深刻影响整个新能源商用车产业的发展走向,以及注册制下科创企业的上市生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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